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,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即日起,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全面实施“互联网+书面审查”工作,推进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,各项援企惠企政策,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。
此次书面审查范围为全区各类企业、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基金会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,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驻宿省部属各类用人单位(含分支机构)。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,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(http://jsrlzyshbz.jiangsu.gov.cn/)进行网上申报,无需报送相关书面材料。宿豫区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。
据悉,此次书面审查将于5月31日截止,对于未按时参加书面审查以及书面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,监察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,对于拒不改正或违法行为严重的用人单位,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(撰稿人:刘伟;审核人:刘强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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